詳細介紹
ZB10 ZB15 ZB20 ZB30 ZB45ZB60、ZB90、ZB120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概述:
根據(jù)使用環(huán)境和防爆等級分類的電動裝置:
根據(jù)使用環(huán)境和防爆等級要求,閥門的電動裝置可分為普通型、戶外型、隔爆閥門電動裝置 ZB防爆電動裝置等。
二、根據(jù)閥門所需的扭力確定電動執(zhí)行器的輸出扭力:
閥門啟閉所需的扭力決定著電動執(zhí)行器選擇多大的輸出扭力,一般由使用者提出或閥門廠家自行選配,做為執(zhí)行器廠家只對執(zhí)行器的輸出扭力負責,閥門正常啟閉所需的扭力由閥門口徑大小、工作壓力等因素決定,但因閥門廠家加工精度、裝配工藝有所區(qū)別,所以不同廠家生產(chǎn)的同規(guī)格閥門所需扭力也有所區(qū)別,即使是同個閥門廠家生產(chǎn)的同規(guī)格閥門扭力也有所差別,當選型時執(zhí)行器的扭力選擇太小就會造成無法正常啟閉閥門,因此電動執(zhí)行器必需選擇一個合理的扭力范圍。
三、正確選擇隔爆閥門電動裝置的依據(jù):
操作力矩: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主要參數(shù),電動裝置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大力矩的1.2~1.5倍。
操作推力: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: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,直接輸出力矩;另一種是配置推力盤,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。
輸出軸轉動圈數(shù):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軸轉動圈數(shù)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、閥桿螺距、螺紋頭數(shù)有關,要按M=H/ZS計算(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(shù),H為閥門開啟高度,S為閥桿傳動螺紋螺距,Z為閥桿螺紋頭數(shù))
ZB系列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的性能不僅執(zhí)行JB/T8528-1997《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要求》的規(guī)定而且執(zhí)行GB3836.1-2000《爆炸型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,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:隔爆型“d”》及Q/320412BSK001-2007《礦用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(guī)定。
ZB10 ZB15 ZB20 ZB30 ZB45ZB60、ZB90、ZB120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工作環(huán)境和主要技術參數(shù):
1電源:常規(guī),三相380V(50Hz)
特殊,三相660V、415V(50Hz 、60Hz);
單相220V、110V(50Hz 、60Hz)
2工作環(huán)境:
2.1 環(huán)境溫度:-20+60 (特殊訂貨-40+80)。
2.2 相對濕度:95%(25時)。
2.3防護類型:戶外型用于無易燃、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的場所。隔爆型產(chǎn)品有d和dBT4兩種,d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;dBT4用于工廠,適用于環(huán)境為A、B級T1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。(詳見GB3836.1)
型號規(guī)格和主要性能參數(shù)見表1
型號規(guī)格公稱轉矩(N,m)公稱推力(KN)大閥桿直徑(mm)大轉圈數(shù)(圈)手動速比輸出轉速(r/min)電機功率(KW)參考重量(Kg)
安裝、拆卸及注意事項
電動裝置安裝前須進行下列各項檢查,如不符合要求,則不準投入使用。
a.有安全標志和安全標志編號,有防爆標志和防爆合格證編號,并與電動裝置的使用場所要求*;
b.隔爆外殼各零部件連接正確,緊固可靠;
c.所有隔爆零件應無裂紋和影響隔爆性能的缺陷;
2安裝前應將電動裝置存放于清潔干燥的室內,若存放于室外,應與地面保持一定的高度,并應有防潮、防雨措施。
3本電動裝置的安裝形式無原則要求,但電機處于水平狀態(tài),電氣箱蓋處于水平或垂直向上狀態(tài)為*安裝形式,這樣有利于潤滑、調試、維護和手動操作。
4安裝時應保證維修檢查人員拆卸各部件所需的空間。
5安裝與閥門連接的牙嵌軸向間隙不少于1~2mm。
6與閥門連接的螺栓不得低于8.8級。
7安裝或重裝后,*電動操作,必須使閥門處于中間位置檢查開、關方向,必須按調試要求進行逐項調試,檢查各部件正常后,才能投入使用。
調整
電動裝置與閥門組裝后,必須對力矩控制機構、行程控制機構、開度指示機構分別進行調整,方可使用;ZB型電動裝置的力矩控制機構、行程控制機構及開度指示機構相同,故調整方法一樣。
1 力矩控制機構的調整
出廠前已按要求調整好轉矩,一般不需再調整。如需改變整定值,可旋轉調整軸至相應刻度。
2行程控制機構的調整
注意:先調關向,后調開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