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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數檢驗規定
閱讀:345 發布時間:2020-3-24一、抗滑移系數檢驗應以鋼結構制造批為單位,由制造廠和安裝單位分別進行,每批三組。以單項工程每2000t為一制造批,不足2000t者視作一批,單項工程的構件摩擦面選用兩種及兩種以上表面處理工藝時,則每種表面處理工藝均需檢驗。
二、抗滑移系數檢驗用的試件由制造廠加工,試件與所代表的構件應為同一材質、同一摩擦面處理工藝、同批制作、使用同一性能等級、同一直徑的高強度螺栓連接副,并在相同條件下同時發運。
三、抗滑移系數試件連接宜采用圖1所示型式。
圖1 鋼板試件連接示意圖
四、抗滑移系數在拉力試驗機上進行并測出其滑動荷載。試驗時,試件的軸線應與試驗機夾具中心嚴格對中。
五、抗滑移系數μ按下式計算:
六、抗滑移系數檢驗的zui小值必須等于或大于設計規定值。當不符合上述規定時,構件摩擦面應重新處理。處理后的構件摩擦面應按本節規定重新檢驗。
七、抗滑移系數試件的制作可選用扭緊設備,保證每條螺栓的終擰力值都在規定的范圍內,保證后續試驗結果的正確性。